2007年12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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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六证齐全”变“五毒俱全”的启示
杨涛

  “什么六证齐全,是五毒俱全!”在9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“12·5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,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中气愤地说(12月10日《楚天都市报》)。
  以往,矿难总是与无证联系在一起,不过近来,发生矿难的煤矿却经常是“五证齐全”、“六证齐全”的。今年8月7日,黔西县羊场乡垅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,该矿就是“五证一照”齐全;11月8日,贵州省纳雍县群力煤矿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该矿也是证照齐全;而发生在山西洪洞的这起事故,又是证照齐全。
  证照齐全,意味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检查,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许可其进行生产。照理说,这样的煤矿发生矿难事故的几率应该是小之又小,然而,事与愿违,有证照的煤矿照样事故频频,证照成了“遮羞布”。这就告诉我们,在警惕无证小煤窑的同时,对于所谓的“五证齐全”、“六证齐全”煤矿的安全生产,也决不可掉以轻心。
  因为,即便是那些煤矿在取得证照时确实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,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条件,但是,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监管如果缺乏力度,“六证齐全”照样会变成“五毒俱全”,吞噬人的生命。就拿洪洞这家煤矿来说,该矿被批准开采二号煤层,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九号煤层,将主斜井打到九号煤层。而且,九号非法煤层从2005年开始掘进,2006年2月就开始生产了,却一直没有被查处。这里头,有关部门日常监督的缺位,成了事故推动器。
  所以,要防范“六证齐全”变成“五毒俱全”,首先当然是要把好“办证关”,对发生矿难的煤矿进行责任倒查,看看是谁让那些不具备条件的煤矿过关的。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怒问的那样:“一有煤矿出事故,接着便有汇报上来说,这个煤矿是‘五证一照’齐全的。现在我要反问的是,既然‘五证一照’齐全,为什么还会出事?‘五证一照’自然包含安全生产合格证,究竟是哪个部门、哪个人核发的证照,必须查清楚!”然而,对于所谓的“六证齐全”煤矿,监管部门更不能掉以轻心。取得“六证”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,不等于办证后还符合相关条件,监管部门要经常性地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否则在发生矿难时同样要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。另外,要依法保障矿工的知情权、控告权和新闻媒体报道的权利,出现隐患时,要让矿工能及时向上反映、媒体能及时介入报道,确保隐患在细微处就能得到曝光和消除。